※ 引述《hayate232 (CY)》之铭言:
原po有没有发现美国警察值勤都保持开启密录器(当呈堂证据)?因为如果没有开启,则
“逆推想像当时现场”的不利益归给警察!所以我们在网上才有那么多美警值勤的影片可
看!
但是台湾警界呢?这次殉职的两警的密录器画面呢?机密是不是?
但讲难听点,两警自己会不会有执勤疏失(而警界先前就相关案例往往牵拖给法院,殊不
知法院平均而言并没有亏待警察,而是警界内自身平均素质差才是主因)?影片可以为证
但是警政署尽量遮掩!然后凡是遇到警察被判刑,就鬼叫说司法不公。
对媒体抱怨受法院欺负的警察又知道“每次一定都是”司法不公(警察永远没错、错的都
是别人)了?调查局的调查员也是司法警察,调查局抓歹徒也会遇到用枪时机判断,怎么
就几乎开枪开得很合法!就没有低素质、低文化、低水准的警察向媒体抱怨的那么多毛?
: ※ 引述《wiki (微G)》之铭言:
: : 就有外国影片证明,近距离攻击对一个配枪的警察来说有多致命,画面中,一名员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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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让影片说话!
所以不管台湾警察张三、警察李四,或是美国警察John,警察Bill,他们值勤开枪(或不
开枪)到底“对不对”,好歹有个影片让大家看了以后要吵也有个画面依据。美国做到了
!
台湾咧?没有画面!警政署跟国防布一样“完全没有密录画面提供”!
警政署只会鬼叫“司法不公喔、警察某些被法院判刑的情况,警察开枪开得很合理,但是
法官欺负警察喔”!(却不提法院也有很多判决警察开枪合法,所以无罪的案例!)法官
不是全部恐龙好吗!大部分仍很明理,反倒是警察平均素质差、水准差,远远不如调查局
特考考上的人的平均脑袋判断力水准。
你警察被判有罪,你警政署认为“警察值勤开枪开得很合理,情况紧急到不开不行”,那
么你警察密录器画面放出来大家公评啊?
没有画面!那些受访去栽赃法官的警察诸公,就是出一张嘴“我警察开枪完全合法,但是
被法官欺负喔,警察好委屈”!就是出一张嘴!不是吗?垃圾警政署高层!
“我那次抓歹徒所开的枪完全合乎紧急情况,但是司法不公啊”的想诉诸民意倒打法官的
“让民众至少眼见为凭”的密录器值勤画面证据咧?什么狗屁警察!
: : 去调查一处可疑仓库,起初员警与对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但攻击者却能在大部分警察掏
: : 枪前,越过这段距离。
: : 片中提到,“当员警被问起,怎么制伏一名刀手时,他们通常的回答都是,‘我会射他们’
: : ,不过完全忘了他们在现实中,可能根本没时间这样做。”
: : 一般来说,在小于1呎(约30公分)的情况,员警连伸手摸枪的反应时间都没有;而5呎(约
: : 1.5公尺)的距离,也根本来不及掏枪;除非手枪早已上膛且拿在手上,否则5码(约4.5公
: : 尺)之内的距离,一定要靠近战武力制伏人犯。
: : 若3公尺距离,可能有办法掏枪出来,但不一定有机会开枪;直到4.5公尺的距离,活命的机
: : 会提高,不过前提是有提高警觉、考虑到最危险的状况,并且熟练自己的武器。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822/23222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