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重大刑案,不管当初喊得多大声,最后总是可教化
但是,说实在的,除了郑捷这种神经病之外
大多重大刑案的犯人,都背好几项前科,基本上学会行走后就和犯罪为伍
就像酒驾一样,根本改不了
说要给机会,早就给一堆机会了
况且老实说,以台湾的环境,基本上你只要四肢健全,根本不会饿死
如果是一两次犯罪,还可以当作年少无知、环境逼人
那种来回警局,犯罪当职业,三观伦理偏离社会认知的
真不知道想要教化些什么?
买车的人都知道,与其修一台泡水车不如买台新车
搞建筑的都知道,与其修一栋危楼不如打掉盖新房
更别说教化一个偏差严重的人要多少社会成本
就算是义务教育,记三次大过也是退学
老实说,凭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给这些惯犯机会呢?有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