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吴哲豪
3.完整新闻标题:
男子吵架跳上小货车摔下重伤 驾驶遭判8月刑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15日电)
杨男和王男发生争吵,王男心生不满跳上杨男的小货车车斗后,又因小货车煞车从车上摔
下重伤,杨男被依杀人未遂罪起诉,彰化地院今依刑法过失伤害罪判杨男有期徒刑8月。
根据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去年6月,杨男驾驶小货车前往便利商店买东西,
杨男询问担任店员的王男为何后门没开,但王男没回答,杨男认为王男态度很差,没结帐
就离开超商,王男拦下杨男,2人在店外发生争吵。
杨男要开小货车离开,王男先挡在小货车前面不让车辆离开,又用手抓住小货车副驾驶座
旁的后照镜,要求杨男下车,随后跳上小货车后方车斗,杨男不理会王男行为,仍旧开小
货车离开,行经溪湖镇河东路时踩煞车,王男重心不稳从车上摔下来,杨男也未下车查看
,驾驶小货车扬长而去。
至于摔车的王男头部右侧蜘蛛网有出血情形、颅骨骨折,伤势严重,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依
刑法杀人未遂罪起诉杨男。
法院审理此案时,杨男辩称他跟王男无冤无仇,怎么会想要杀人,也没有故意踩煞车要让
人掉出去,也不知道王男如何摔出去的;王男则说不清楚自己是怎么摔出去,后来是员警
告诉他对方紧急煞车。
法官认为,杨男没有主动攻击或伤害王男的行为,在王摔落地面后,被告也没有趁机下手
攻击、伤害甚至杀害王男的举动,杨男主观上没有致王男于死之犯意,因此依刑法过失伤
害、致人伤害而逃逸等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天,
缓刑5年,全案仍可上诉。
(编辑:谢雅竹)11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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