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台大召开撤销林智坚硕士论文记者会 教育部

楼主: SuLiaen (苏联)   2022-08-10 02:02:18
教育部你回这个是要来参战吗?
《专科以上学校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原则》第11条:
学术伦理案件之评审过程、审查人及评审意见等相关资料,应予保密;受理检举、参与审
议程序之人员就所接触之资讯,应予保密。检举人之真实姓名、地址及其他足资辨识其身
分之资料,学校及本部应采取必要之保障措施,避免检举人之身分曝光。
条款怎么看都是在保护评审和检举人,避免因为揭露资讯让被检举者特定出评审、检举人
而进行报复。
况且,台大公开的结论其实也就是说明
两篇已经公开的论文有雷同(雷同属于事实、不是评审意见吧)、然后建议撤销学位。
今天你教育部却拿来说台大不可以公开评审结论?我是不是在看官场现形记啊!
※ 引述《kimiya1 (888)》之铭言:
: 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 2.记者署名:林晓云
: 3.完整新闻标题:台大召开撤销林智坚硕士论文记者会 教育部:评审意见应保密
: 4.完整新闻内文:
: 民进党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硕士论文被控抄袭,台大今早临时开记者会,说明认定林

: 坚论文抄袭,并撤销其硕士学位,社会科学院院长苏宏达在记者会中说明审定的部分内

: 。但教育部今晚回应表示,依“专科以上学校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原则”第10点第3项规

: ,经认定违反学术伦理案件之处分,应以“书面密件”通知被检举人及其所属学校或机

: (构),另依该原则第11点规定,学术伦理案件之评审过程、审查人及评审意见等相关

: 料,应予保密。
: 教育部今晚亦证实,已收到台大撤销林智坚硕士学位之公函副本。
: 台大校长管中闵在记者会一开始表示,台大不会含糊以对,调查完毕后即对外说明,以

: 公信。教务长丁诗同说明调查结果之后,由社科院院长苏宏达逐一说明审定的部分内容

: 但教育部表示,依原则第11点规定,学术伦理案件之评审过程、审查人及评审意见等相

: 资料,应予保密。另,学校受理检举、参与审议程序之人员就所接触之资讯,应予保密

: 检举人之真实姓名、地址及其他足资辨识其身分之资料,学校及教育部应采取必要之保

: 措施,避免检举人之身分曝光。
: 而依教育部统计,105年迄今大专校院硕博士论文因涉及学术伦理,经学校依程序完成

: 议后撤销学位共34案(一般大学21案、科技大学13案),但无恢复学位之统计。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020027
: 6.备注: 教育部说,台大不是用"书面密件"私下通知被检举人
: 而是公开宣布处分结果,这样是不是代表台大程序违法? 要台大撤销重审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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