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接触过政府采购法的人
看这篇新闻可能会有一些容易误会的地方
这边补充说明一下
https://reurl.cc/m3n2vl (招标公告)
https://reurl.cc/1mxExY (决标公告)
代办的意思是 委托其他政府机关办理采购
而不是委托机关执行或是让机关去投标
"代办市立棒球场开幕系列活动委托专业服务劳务采购案"
这件采购案由新竹市北区旧社国民小学的总务处负责采购流程
机关不自己办采购而请其他单位代办的原因有几种
1.请更具采购经验或标案各阶段管理 审查的单位执行采购
2.目前机关手上行政人力无法负担采购流程和后续行政作业
3.某些类型的采购案惯例集中给某机关执行采购
所以很多县市 如果有机关要盖办公室或建筑 因为该机关不具备工程背景
机关内部也很少公务人员碰过工程采购
那么就有可能委托 经常办理工程采购的局处代办
另外质疑投标金额恰好是预算金额这点
其实也没什么问题 因为该标案是限制性招标
在公告阶段就已经在投标须知中列出预算金额
厂商可以照预算金额写投标金额 一点问题也没有
至于国小是否适合办理这采购 又是另一个问题
办理方式标示错误 (代办勾成自办)
另外招标时间和执行时间过近这个问题 是可以讨论的
但这几年这种超赶的招标也不算少见 (不是很健康)
招标时间短 自然来得及准备的厂商通常也会少一些
这个案子就只有一间厂商投标
(适用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九款 仅一家厂商应征亦可办理)
大概补充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