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12岁少女为爱离家半年嘿咻16次 男网友遭

楼主: MikaHakkinen (一人中风,全家发疯)   2022-07-25 0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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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黄良杰/高雄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12岁少女为爱离家半年嘿咻16次 男网友遭判刑5年
4.完整新闻内文:
12岁少女深爱他半年爱爱16次,法官以知她未成年重判男网友5年刑。(情境照)
2022/07/24 22:12
打零工为业的吴姓男子(22岁)网交比他小10岁,年仅12岁的少女,少女为爱离家,北上
新竹、桃园等地与他同居,半年内发生16次的性关系,家人报案寻获并对吴男提告,少女
帮男友求情,坚称自愿与吴男发生关系,检警查出吴男知道少女未成年,仍与她发生关系
,高雄地院法官认定有罪,以和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刑5年,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住在北部的被告吴男于前年6月间,透过网络认识家住高雄的少女,两人交
往成男女朋友,前年7月,吴男从工作地新竹南下高雄,与少女见面,共赴凤山某摩铁发
生关系,两人自此陷入热恋,少女最后还为了与吴男在一起,不顾家人反对,离家北上与
被告同住。
少女离家未归,家属向高市警方报案协寻,最后循线在吴男住处找到少女,检警查出少女
离家期间,前后半年时间曾与吴男发生16次性行为,吴男辩称不知对方未成年,后来有怀
疑她只是国中生,但少女表示一开始交往时,就已经告诉男友她就读国中,检方将吴男起
诉。
高雄地院审理时,少女替男友被告求情,告诉法官对方没有胁迫她,也自愿与被告交往并
发生关系,但法官认为被告明知女网友是未成年少女,还与其发生性行为,影响少女性自
主决定权,影响身心健全发展,危害非轻,迄今又未与少女达成和解,16次的性行为各别
论处,合并应执行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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