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民党吁查大鑫快筛案 监院:外界不宜指

楼主: Operon (欧普龙)   2022-06-21 14:51:26
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陈俊华
3.完整新闻标题:
国民党吁查大鑫快筛案 监院:外界不宜指挥办案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21日电)国民党今天要求,监察院应尽速立案调查大鑫快筛案。
监察院表示,监委会掌握社会脉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但近来不乏针对特定个案指诉监
委职权行使时机、调查方式等,外界不宜指挥办案。
大鑫资讯公司涉以中国制快筛试剂混充美国制贩售牟利,国民党副秘书长王育敏上午举行
记者会时表示,请食药署公布审查过程,以昭公信;快筛试剂争议疑云重重,疑涉官员违
法失职情事,监察院应尽速立案调查,如果监察院不敢办,监察院长陈菊就是护航失职。
监察院中午则透过新闻稿表示,监察委员独立办案不受任何干涉,依宪法及增修条文规定
,监察院具有弹劾权、纠举权及审计权,并得提出纠正案;凡攸关公共福祉及人民权益事
项,监委都会掌握社会脉动,依法妥慎行使职权。
监察院说,对于外界具建设性的建议与指教,自当虚心检讨改进,但近来不乏针对特定个
案,透过舆论,指诉监委职权行使时机、调查方式与程序者,吁请各界尊重监委独立行使
职权的空间与作为。
监察院表示,调查权的行使,是监委行使弹劾、纠举或纠正等监察职权的必要手段,对个
案有无立案调查必要、何时立案、如何调查、调查结果处理等,参酌司法院释字第325号
解释意旨,都属监委职权行使的核心范畴,允由监委依事实情况、证据及办案能量等,综
合裁量判断,不受任何干涉,外界不宜指挥办案。
监察院指出,监察院是依宪法所设置,并赋予特定职权的国家宪法机关,监委独立办案不
受任何干涉,立法、监察机关本于权力分立分治体制,各司其职,尤应相互尊重。
监察院说,每年受理近1万5000件人民陈情案件,数量众多,违失情节轻重不一,为有效
运用监察资源,发挥监察功能,对公务人员及政府工作设施涉有违法失职情事,订有立案
调查标准。在立案前,多会先发函相关机关蒐整资料,避免仓促立案,影响公务员权益。
监察院强调,监委是恪遵宪法,超越党派,公正公允行使职权,不受任何政党、选举干扰
。(编辑:林兴盟)11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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