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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engers (ä¼ä½°å†æ‰“玖哲)
2022-05-27 16:02:03这个公公真是前科累累
爰以行为人之责任为基础,审酌被告明知A女为其媳妇,斯时尚未与C男离婚,竟为满足一
己色欲,罔顾人伦,以强暴之手段对A女为共8次强制性交行为,使A女身心受创并留下难
以磨灭之阴影,应予严加非难;参以被告犯后始终否认犯行,难见其悔意,犯后态度非佳
;暨考量A女到庭称:请从重量刑等语(见本院卷第120页)之量刑意见;复参诸被告前有
赌博、妨害兵役、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不能安全驾驶致交通
危险罪等前科,有台湾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纪录表可参(见本院卷第287至292页)
有人会这样子叫儿子??
复就被告与A女间之对话纪录以观(见本院卷第129至285页),仅得见被告多次告知A女有
关C男外遇一事,更称:“真的,跟鸡巴盛离一离”、“牠的心真的不在妳身上了”(见
本院卷第139页),以此要求A女与C男离婚,且系单方表达对A女之爱意,此可由被告称:
“那我也爱妳啊!”、“妳喜欢我吗”、“也很喜欢妳”、“我真的很疼妳”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