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rds2012 (づ′・ω・)》之铭言:
: 对!
: 我们国家言论很自由
: 但现在很重要的事情就是大家要一起配合
: 就是我们绝对不能造谣!
: 因为造谣就是胡说八道,会造成民众恐慌
: 会罚很多钱
: 所以我们要注意
: 不造谣 不信谣 不传谣
: 这是我们做人基本原则!
: 大家说好不好!
: 可以合法批评任何社会问题
: 但大家不要有任何造谣
: 可不可!
不好
民主进步就是应该坚持理念 不要当时空背景不同的投机仔
如果理念是错的 一开始就不应该提出来
提出来了 就应当是要坚持到底的路线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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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8届第4会期第7次会议议案关系文书
本院委员刘建国等17人,鉴于时代变迁,人权的意识高涨;惟查“社会秩序维护法第六十
三条条文”处罚事由有以“携带用于开启或破坏门、窗、锁或其他安全设备之工具者”或
“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前者因未致损害,后者限制言论自由。另放置、
投掷或发射有杀伤力之物品,须显已危害公众安全,始具可罚性。爰此,应修正或删除此
部分条文之适用。是否有当,敬请公决。
说明:
一、破坏锁的工具多有,不能尽以带有开启或破坏锁的行为而施以罚锾。虽有“无正当理
由”之前提,但是此要件过于空泛,仍易使人入法。是故应删除之。
二、现今言论自由的意识高涨,即使是谣言亦应受到言论自由之保护,更何况大多数事件
难以求证,故难以判定是否为谣言还是真实的传言,是故亦应一并删除之。
提案人:刘建国
连署人:林佳龙 蔡其昌 黄伟哲 高志鹏
尤美女 赵天麟 潘孟安 吴宜臻
李昆泽 管碧玲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陈其迈 陈欧珀 萧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