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大法官是不是没料到有人这么会发明名词?

楼主: court0043 (红色十月)   2022-05-13 12:23:53
是这样, 很多法律在开头的第2条或第3条, 就会立马名词定义,
而且规范地很详细,
各个条文中更常穿插著解释性条文, 尤其行政处分、要处罚人的时候,
以明确行政可以干的事项范围。
结果呢, 我们的大法官在做释字第690号解释的时候,
除了自己也没定义“强制隔离”一词外,
竟把“明确性原则”做最宽松的标准审查,
几乎推翻几十年来建立的明确性要求, ...也就算了,
对于传染病防治法的修法方向, 也都放任、空泛地说“专家”考量就够,
结果立法院跟着装傻, 修出来的传染病防治法,
跟着没有定义、拘束“指挥官”可以干的行政处分种类、罚人家钱应守的比例原则。
然后现在就是自主应变、自主隔离、强制隔离、居家隔离、居家检疫、自主管理、
自主监测、隔离治疗、集中检疫... 他要发明什么都可以,
还可以用监狱行刑的标准对付进检疫所的准病人。
是大法官太天真、没料到有人这么厉害超会发明名词、凭空生出行政处分的种类?
还是年轻一辈的大法官够没用、遇到自己不懂的就推说“专家”后装萌?
有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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