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65万电动自行车主注意!未保强制险肇事

楼主: oylq2000   2022-04-28 20:32:58
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新闻日期:2022/04/28
记者署名:王孟伦、廖家宁
新闻标题:65万电动自行车主注意!未保强制险肇事最高罚3.2万
新闻内文:
〔记者王孟伦、廖家宁/台北报导〕立院财政委员会今(28日)初审通过《强制汽车责任
保险法修正草案》,全国逾65万辆“微型电动二轮车”(电动自行车)车主必须投保强制
车险,未投保且肇事车罚缓将从原本6000元至3万元,提高到9000元至3万2000元。该审查
结果在提报院会讨论前将送至党团协商。
立法院日前已经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将“电动自行车”
文字修正为“微型电动二轮车”,明定需经检验及型式审验合格,并登记、领用、悬挂牌
照后才能行驶,所有人还必须投保强制车险;因此,金管会也配合上述修法,提出《强制
汽车责任保险法修正草案》,也就是说,原本条文只规定汽车及机车需要强制投保,未来
,全台65万辆的微型电动二轮车也加入适用。                   
                     
不过,在昨日修法讨论过程中,有立委提出,针对未投保强制险的肇事事件,是否应该由
特补基金负责赔偿,补足保障漏洞?
但保险局长施琼华指出,汽机车责任险是“政策保险,不是社会保险”,过去汽、机车全
纳入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每年都要验车换照,有管制机制确保纳保公平。然而,目前微型
电动二轮车的情况是过去皆无纳管,目前给予2年的缓冲期让车主领牌登记、自主投保,
若由特补基金来负责赔偿会出现问题,也就是假设仅部分车主有投保,部分车主将共同分
担所有肇事损害,并不公平,恐会让本来想投保的人不愿投保。
施琼华指出,未投保的车主若抱着“我不保,反正有特补来赔”的投机心态,也不是保险
局乐见的情况。
针对立委沈发惠提案强保法第49条第一项第二款对于未纳保肇事车提高罚缓的部分,立委
林楚茵赞同表示,社会普遍共识都强调酒驾零容忍,但其实未纳保车辆肇事也应是零容忍
,纳保对整体交通安全有一定重要性,因此将未纳保肇事现行6000元至3万元的罚缓,提
高至9000至3万2000元,有助于强制纳保法案的推动,保障用路人的安全。
新闻连结: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909224
将未纳保肇事现行6000元至3万元的罚缓,提高至9000至3万2000元,
真的有助于强制纳保法案的推动,保障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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