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铭言:
: 有记者刚刚问到周玉蔻事件
: 陈时中回应:跟法务单位讨论的结果是没有违反医师法之事实,关于争议事件本身牵涉事
: 实认定,权责单位在地方卫生局。
我觉得这一句又是一句废话....
医生出诊去采检,本来就没有触发医师法的问题
问题是有没有违反传染病防治法?
问题是有没有违反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 ?
问题是有没有违反CECC公布的防疫规定??
讲没有违反医师法,就像讲开车冲入菜市场撞死人的三宝是合法拿到驾照一样
和废话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