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中国的强大威胁,台湾何不效法地球联邦,在宪法中明文规定只有服过兵役的人民才能成为具备投票资格的公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X6fxHtNoo4
这样连拍起募兵广告是不是都会特别有吸引力?
第一次看到卡门觉得真是正到爆: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2259/2259556.jpg
※ 引述《floz (醉)》之铭言:
: 不是阿~
: 你各位不要瞧不起国民兵阿
: 本肥宅以前当国民兵的时候
: 整连可是好几个受伤的
: 还有一个当到脚骨折
: 脚骨折还隔天就硬撑着要回连上
: 都是激烈的.......
: 打篮球造成的
: 脚骨折如果在医院待太久
: 就要下次再来12天,所以拼命也要回来~~
: ※ 引述《Makubex82 ()》之铭言:
: : 丙种体位 -> 30天国民兵
: : 军训课修习4学期合格 -> 折算18天 (82年次以前规定)
: : 所以应该是 12天的国民兵役期吧
: : 以前就有听过 12天的国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