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彭宣雅/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农会法修法官派? 陈吉仲:改善选风
4.完整新闻内文:
农委会预告修正农会法,被质疑中央要安插人事进入农会,农委会主任委员陈吉仲表示,
修农会法是让选举风气改善,选出更好的人才;但是前台南县长苏焕智则说,修法之后,
等于全国性农会直接变成执政党的囊中物,人民团体的自治权被剥夺了。
针对农会法修正,陈吉仲说,中华民国农会业务非常庞杂,包括里面要跟国际有连结,农
委会推动的重大政策,需要有更专业的理监事,因此外加三分之一专业理事,让农会运作
更稳健;农会走向正常稳健,可照顾更多农民,修法通过,依照相关程序送到行政院,希
望月底能送交立法院。
当中,也提到农会贿选最重将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0万元以上、1000万
元以下罚金,同时废除当选资格。
苏焕智表示,农会法修法之后,针对全国性农会的理事长与总干事,“都是执政党决定了
”,没收全国性农会的自治权,那未来全国性的人民团体都有危险了;政府有委托办理事
项,如果觉得农委有问题,你就不要委办它就好了,因为乡镇公所本来就有农业局、农业
课,而不是直接派人进农会,把人民团体整个官派,违反主权在民,人民团体的基本本质
。
苏焕智说,一般会有私法自治的概念,有关人民团体的事情,由人民团体自行决定,政府
不能伸手到人民团体里,不能侵入太深,人民的团体却官派进入,“跟共产党有什么差别
”,共产党就是每家公司、每一个地方都可以派,且农会法修正过后,不论是谁执政都可
派,民进党这样的做法,难道确定未来都是执政党。
苏焕智表示,至于提高贿选刑期3年到7年,且并科罚金100万到1000万,农会理事长、总
干事勉强还可以接受,但是,选个农会代表、农会理事,职位权力都很低,却同样要关也
罚钱,违反法律的比例原则,这样的刑罚,已经比做黑道、吸毒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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