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蔡怡萍/新竹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向少年求欢因“照骗”被打枪 现役军人怒抢手机强拍裸照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263/d5263549.jpg
▲军人使用“照骗”在网络认识15岁少年,求欢遭拒后恼羞强拍裸照。(示意图/取自免费
图库Pixabay)
黄姓现役军人使用同性交友软件认识了一名15岁少年,并相约出来“做爱做的事”,但少年
一到约定地点发现黄姓军人本人跟网络上照片不符,觉得被照“骗”了,于是拒绝发生关系
,没想到黄男竟恼羞成怒,抢走少年的手机,还强行拍下裸照。新竹地院审后依成年人故意
对少年犯抢夺罪、强制罪,2罪皆判有期徒刑6月,另涉强拍少年猥亵照片罪嫌,因黄男手机
内容全遭清空、查无少年裸照,获不起诉。
判决书指出,28岁黄姓男子于陆军第三地区支援指挥部服役时,使用同性恋者、跨性别者等
的交友平台“Hornet”,认识了一名15岁少年,进而约在新竹竹北市某偏僻处见面,黄男先
是以通讯软件要求少年脱下衣服走到一旁的小路,但黄男出现后,少年觉得对方长相与网络
照片有太大落差,不愿意与黄男进行性行为,不料黄男看到少年如此反应后恼羞成怒,竟出
手抢走少年手机,并用自己手机强拍少年裸照。
黄男于警询时表示,他拍下少年裸照是为了报警,但对方求他不要,他才没有报案,照片也
没有留存;但侦查时又改口说拍裸照仅是为了自己欣赏,向少年说“手机拿来”,少年也主
动伸手交付手机。警方认为黄男前后所述不一,但黄男手机已遭恢复原厂设定,没有发现少
年裸照,于是强拍少年猥亵照片部分不予起诉。
新竹地院审视黄男未有刑事纪录,素行尚称良好,被告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且已将少年
手机归还,犯罪所生危害已有减低,就黄男抢夺手机部分,认触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抢夺
罪、强制罪,2罪各判有期徒刑6月,皆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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