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员工特休未休 应计入工资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3-12 08:36:58
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员工特休未休 应计入工资
2022-03-10 02:43 经济日报 / 记者江睿智/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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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前一年度应休未休之特休,雇主应按日数发给工资,及调整劳保及就保的投保薪资。
(本报系数据库)
劳保局昨(9)日表示,员工于前一年度应休未休之特别休假,雇主应按日数发给工资,
并计入员工之月薪资总额,因此,必须申报调整劳工保险及就业保险的投保薪资。
劳保局纳保组长黄锦仪提醒,不仅员工特休未休之工资,其他包括加班费、绩效奖金、全
勤奖金,皆应认定为月薪总额,并计入劳保投保薪资;她建议雇主,应每半年检视员工月
薪总额之变动,并据实调整员工劳保月投保薪。
黄锦仪强调,雇主如未如实申报劳保投保薪资,不论是多报、或少报,劳保局将法裁处,
自事实发生之日起,按其短报或多报之保险费金额,处四倍罚锾。
劳保局表示,劳(就)保之投保薪资系以《劳动基准法》第2条第3款规定之工资为准,即
劳工因工作而获得之报酬,包括工资、薪金、奖金、津贴及其他任何名义之经常性给与均
属之。投保单位应按员工之月薪资总额,依“劳工保险投保薪资分级表”之等级金额,如
实申报员工投保薪资。
黄锦仪指出,实务上雇主常漏算,像是劳工因工作达成预定目标的绩效奖金、特休未休工
资、加班费、职务津贴、全勤奖金等,其实都是工作报酬,应列入当月的月薪资总额计算
申报投保薪资。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15310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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