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emlro (母猪教谋神异端审问官1.5)
2022-03-10 09:53:27避难层不用在一楼是
营建署说可以的!
代表远雄把B1做避难层没有违法,是营建署说的!
那营建署说建筑师签证昨日今非
这是搞不清楚状况且会让人怀疑营建署的专业
搞建筑的没有人不知道
建筑都是依据法规下去做审查与变更
举例来说:以前大楼也没有双逃生梯设计
法规改了自然合法的标准也就改了
同样道理
基本原理是营建署自己已经认定非1楼也可以做避难层
过去建筑师认定的缺失改善了
建筑师反对的理由也就消失自然可以作为避难层
这就好像男女朋友交往
男方收入现在50万 女方爸妈反对
结果男方换了一个工作升官了 收入变成100万 女方爸妈就不反对了
这种幼幼班的简单逻辑
你营建署如果说不行就直接说哪里不行
在那边讲一堆有的没的
是在浪费全民的公帑
何况认定可以1楼以外地方做避难层的就是营建署自己
建筑师就现况认定可以那就是可以
法规上合法
建筑专业上建筑师认定可以
如果营建署说不行
那就具体有效率的说明是什么理由不行
就这么简单麻
卡在你这导致建设难以进行
就是营建署的疏失
非常简单
不用讲其他的
直接讲哪里不行需要改善
否则只是显示自己的不专业而已
法治社会的基本精神
就是明确定义规定与规则
不要因人而异
真的没有很难
拖越久越多人只是看清楚
柯文哲说大巨蛋是弊案不是表示建筑不能用
而是在讲李述德谎称远雄与马英九有沟通
赵藤雄确实有跟马英九见面
但是否有协商是李述德自己讲的
不收取营运权利金北市府的法务也反对
李自己也称这是他捏造的
北检当初调查了八个月
马英九没有涉案
所以全案是弊案没有错
但是属于李述德的弊案
李被起诉求刑十年
马被签结没有起诉
所以从现实角度看柯文哲说大巨蛋是弊案是事实
未按图施工也是事实
只是柯文哲不懂的是建筑实务
建筑只要没有违法是本来就能做图面设计变更
违反建筑技术规则的部分只要修正就好
违反合约的部分就要依据合约做赔偿或修正
这与弊案是两回事情
不代表是弊案就要全拆
而且为什么不拆其实柯文哲也有说过
最重要就是当初签约的条件就是弊案违法
有弊案不代表合约无效
真的要怪罪马英九就是这么大的案子
他竟然可以放任李这样乱搞
显示马的管理能力有很大的问题
可以推测马的心态就是不想介入到这案子里面
被说图利
他只要想这个政绩却不想要经手
经手就有法律风险
大巨蛋如果拆掉远雄会假扣押台北市
台北市也要假扣押
假扣押确保债权是需要大量资金的
代表台北市为了假扣押远雄需要动用非常多资金
所以取其折冲当然是尽量让大巨蛋合法可用
这才是柯文哲从拆蛋说变成让他合法完工
大巨蛋从柯上任到现在已经快八年了
真正的问题是来自于重大工程的合约监管有问题
这才是未来要解决的
李述德导致这个因
但营建署让收尾的人难以收尾
整个大巨蛋案从头到尾
我认同柯文哲说的
他就是来收尾的
事情是马英九管不好李述德惹的
营建署又不明确讲到底哪里有问题卡著
另外营建法规的制度也应该做更改
建筑法等专业的法律应该特别归纳出来让
建筑师、营造商、土木、结构技师、消防技师、机电技师去制订合乎
现场状况与国际建筑的法规
不要再让没有专业的立委和不是现场实务的营建署和学者制订
弄出来的东西根本不实用
充满一堆解释空间
一大堆不实用又有问题的制度
回归建筑专业
不要沦为政治口水与人治组织才是基础建设的福气
另外应该制订像是营建署这种审查的期限
不然永无期限的审下去
也是资源的浪费
民间组织所有事情都有Deadline
营建署也应该自己设定好Deadline审查完结
具体说明理由
不是鬼打墙好像建筑物永远不会更新与修缮缺失
※ 引述《neo19 ((づ′・ω・)づ)》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新头壳newtalk
: 2.记者署名:
: 谢莉慧
: 3.完整新闻标题:
: 安全比剪彩重要!营建署:大巨蛋避难层认定标准 需由北市府说清楚
: 4.完整新闻内文:
: https://s.newtalk.tw/album/album/1/5f03f9a9982a6.jpg
: 台北大巨蛋。(资料照片) 图:周煊惠 / 摄
: 大巨蛋启用因为避难层争议遥遥无期,台北市政府发函给内政部要求说明为何改同意地下
: 1层为避难层,台北市长柯文哲今(9)天更说,内政部去年就称避难层不限地下1层,呼
: 吁该审的赶快审。营建署对此回应,避难层的认定,北市府前后均基于建筑师的签证内容
: 进行审认判断,判断结果却“昨是今非”,安全比剪彩重要,北市府有必要讲清楚改变避
: 难层判断的专业理由,以昭公信。
: 营建署函示与市府认定地下室是否为避难层无关
: 营建署表示,110年4月8日就避难层通案之定义回函北市府,函文说明避难层不限于地面
: 一层,地面一层以外的楼层如合于建筑设计施工编所定的定义,亦得作为避难层。有关大
: 巨蛋案部分,应由北市府依避难层之定义,查明事实核处。
: 营建署强调,该函并非针对大巨蛋所做成的个案认定,函中对于个案认定,认为仍应由市
: 府依权责迳处。
: 北市府应清楚说明转折过程 避免日后责任界定问题
: 营建署指出,建筑执照的技术部分,虽是由建筑师签证,各建筑执照申请案,仍应由北市
: 都发局抽查认定是否合于法规及函释。
: 对于大巨蛋案,北市都发局 110年11月10日 函复营建署:“既经设计建筑师检讨符合营
: 建署110年4月8日函释示,以地下一层为避难层一事, 本局原则同意。”营建署于111年3
: 月2日,再函请北市府说明,系因市府前后均基于建筑师的签证内容进行审认判断,判断
: 结果却昨是今非,市府仍有必要就其改变缘由与认定论点,加以说明,不可推说依据营建
: 署函及尊重建筑师签证结果模糊带过。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2-03-09/721099
: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