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网传教召人工选员“都同一批人” 国防部

楼主: heb ( )   2022-03-09 23:35:22
※ 引述《design0606 (飞)》之铭言:
: 前面已经发了好几篇了
: 靠杯教召前
: 请先不要当法盲
: 1.八年四次的法源依据为何?
: 请参阅兵役施行法第27条:
: 教育召集或勤务召集之范围、人数、时日,由国防部按年度计画实施,于退伍后八年内,
: 以四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二十日。但国防部得视军事需要酌增年限、次数及时间。
[以下恕删]
感谢大大拨空回复,非常感谢
不好意思我发现我的问题可能无法靠推文厘清,另发一篇
兵役法施行法第27条奉悉,以我对于此条文本身内容的理解,该条文目的为对受召集的年限
与次数做原则性的上限设定,而大大前作中,另有提到"教召一次 本来就会接连教召直到
你退伍满八年 或是满四次"
我的疑问在于:"本来就会接连"这六个字,或是更精确地说,"接连"这两个字,我在兵役法
施行法第27条中,看不出这个意思,此试举一例,若某召员本年度已受召集,明年没有申请
缓逐尽召,也未发生除役,免役,禁役等情事,但是没有再受召集,与兵役法施行法第27条
似乎尚无违反之处
当然受召一次后,来年非得要给予连续召集不可,在我国多如牛毛的法规中,可能存在在
某处,若蒙大大提点,非常感谢
久任法盲,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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