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传染病防治法是不是该修法匡列预算的支应了??

楼主: devidevi (蜜蜜)   2022-02-12 20:53:24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50001
传染病防治法
第 3 条
本法所称传染病,指下列由中央主管机关依致死率、
发生率及传播速度等危害风险程度高低分类之疾病:
一、第一类传染病:指天花、鼠疫、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等。
第 44 条
主管机关对于传染病病人之处置措施如下:
一、第一类传染病病人,应于指定隔离治疗机构施行隔离治疗。
二、第二类、第三类传染病病人,必要时,得于指定隔离治疗机构施行隔离治疗。
三、第四类、第五类传染病病人,依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防治措施处置。
主管机关对传染病病人施行隔离治疗时,
应于强制隔离治疗之次日起三日内作成隔离治疗通知书,
送达本人或其家属,并副知隔离治疗机构。
第一项各款传染病病人经主管机关施行隔离治疗者,
其费用由中央主管机关编列预算支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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