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类新闻
我还是那句惯常的结论:
台湾是一个没有法治的地方
台湾的这类案例我看得多了
都是女生提告
男方否认
然后法官不予采信 直接判刑
一个不要证据的非法制落后地区
这样的案例在大陆 在其他任何法治国家都是不会成立的
因为没有证据
男方否认了 你拿什么证据来证明 他说过这些话呢?
除非这个女生从头到尾都开录音 但是这种可能性非常非常的小
也就是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
台湾的法官单凭女方的一面之词 就认定男方有罪
男方完全否认 法官找不到任何证据 证明男生说过那个话
也能判男生有罪
伟哉 这就是我们先进的大鬼岛
所有的法律都是假的
敌不过法官的主观心証
我很早前就说过这句话
台湾的法治就是个屁
看来今天的这个案件再次证明了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