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应该有部份网友搞错一件事了
这种争一口气的人,未必是拒绝处罚,而是拒绝不恰当的罪名
举例来说:我开车不小心撞到人
叫我道歉可以,叫我赔钱可以,说我是故意撞人就不行
我没说我不肯赔,是我错我认;但反正别说我是故意撞人
因为真的没有
关于何谓偷,有人说不知道也是偷
但当事人认定他没有犯意
或许可以好好向他解释'中华民国的法律,不知道但拿了,仍然是偷'
与他的认知不同,但法律不会为他修改用字
认了这个罪,只是承认'不知道但拿了';有没有此事?有就好
但如果中华民国法律并没有'不知道但拿了仍然是偷'
只因为这样结案比较方便
那就准备吃大便去吧!
https://tinyurl.com/4nbe2ycp
嗯,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