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为什么刑事案件不能由受害者量刑?

楼主: kcj001 (kcj001)   2022-01-03 23:44:14
各位晚安
以现行的刑事制度,被害人向检察机关或警察机关提出告诉,
由检察官、司法警察(官)及相关有侦查权限之人进行侦查,
检察官负责起诉,法官负责审理。
案件到进入法院后,从案件的事实认定(有罪、无罪),适用
法律,到量刑,都是由法官一手包办。
大家不会觉得法官权力太大了吗?
为什么不能由民众组成的陪审团认定事实,法官适用法律,最
后依被害人意见来量刑?
感觉一个刑事案件,被害人是最没有参与感的,也没有什么说
话的权利。
听学法律的朋友说,刑法科刑的相关规定中,没有规定要参考
被害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目前法律制度是无视被害人的意见
及想法。
难道我们的法律制度这么不在乎被害人的想法?
有没有这方面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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