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没入并销毁车辆,应该是酒驾最佳解?

楼主: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21-12-27 16:27:59
※ 引述《dahlia7357 (dahlia  )》之铭言:
: 现在看了一下风向,酒驾没入并销毁车辆,应该是大家的共识
: 1.只要酒驾超过标准,警方当场直接没入销毁
酒驾还没出事的时候,可以用"不能正常驾驶"为理由,驾驶立刻滚下车
直接移置车辆 直到你道安讲习通过为止,不需要修法
法院判决又很慢,等到车子还你的时候,也变成废铁了
撞死人或重伤致残 没入车辆,这才需要修法
只是看你政府做不做而已,有看到路边在临检酒驾的吗???
之前在新竹的时候,每个礼拜不定时都能看到好几组警察 持长短枪 用口袋战术
在路上拦检,现在不知道 还有没有继续
桃园 我从来没看过 有在临检 抓酒驾的
治本的办法就是 卖酒或提供酒类休憩的营业场所 要负连带责任
晚上蹲点在餐厅停车场出口,随便抓一个都有酒驾,这事大家都知道就是没人管而已
因为喝醉的人一定会说"我没醉",你拦他不被打才奇怪
你卖酒的 明明看到对方在你店里买酒、喝酒,最后酒驾,你不用负责吗?
难道为了赚钱,就可以枉顾社会责任? 还是一句"我有缴税"就好?
酒驾的始终是人,不是车子
喝醉的人讲不听,卖酒的不愿意负责, 就不要卖阿!
没道理 你赚死人钱 其他人活该倒楣!!!
修法方向应该是 "卖酒的有义务阻止酒驾的发生,不然当应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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