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办苏揆造谣案遭裁定不受理 北市警:尊重

楼主: gmooshan   2021-12-23 08:24:57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党说你支持莱猪
即便你没有支持
那你也支持了
这样你知道了吗
再有意见
环保局消防局税捐处友爱部就要出动了喔
※ 引述《Workforme (′‧ω‧‵)》之铭言:
: 备注请放最后面 违者新闻文章删除
: 1.媒体来源:
: 联合报
: 2.记者署名:
: 记者李隆揆/台北即时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办苏揆造谣案遭裁定不受理 北市警:尊重见解精进作为
: 4.完整新闻内文:
: 办苏揆造谣案遭裁定不受理 北市警:尊重见解精进作为
: 2021-12-22 19:26 联合报 / 记者李隆揆/台北即时报导
: 行政院长苏贞昌去年因称“信功肉品支持莱猪”,被立委林为洲告发造谣、违反社会秩序
: 维护法,台北地院认为警方未讯问苏贞昌就将案件函送,程序违法裁定不受理,台北市警
: 局今晚表示,尊重法官见解,将精进程序作为。
: 台北市警局表示,中正一分局去年12月4日受理案件后,调阅相关影像资料、制作译文,
: 函询卫生福利部;鉴于该案已有卫福部回函及苏贞昌在立法院备询全程影像、译文,所以
: 未通知苏贞昌到案说明,今年1月29日将相关卷资移送台北地院简易庭裁处。
: 市警局说,法官认为中正一分局员警未践行社会秩序维护法第41条规定,应通知被移送人
: 进行讯问,违反正当法律程序规定,所以不受理裁定,警方尊重法官见解,后续将检讨、
: 精进相关程序作为。
: 基层员警说,全案在警方受理后2个月内就依序依食安法、社维法移送,食安法位阶较高
: ,该部分经卫福部认定不构成违法,检方讯后签结,“主管食安的卫福部都认定没违法了
: ,后续还有通知的必要吗?”
: 但有刑警认为,虽刑事诉讼法第71之1条规定,警察调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证,“
: 得”通知嫌疑人到案询问,但社会秩序维护法第41条规定,警察机关为调查违反社维法行
: 为事实,“应”通知嫌疑人到案。
: “食安没问题不代表没造谣”资深警官说,就算不涉及位阶高的食安法,也不一定不涉及
: 位阶低的社维法,中正一分局警方不应依食安法侦办结果,决定不通知苏到案。
: 另,警方依苏贞昌在立院备询说明案情,就认为不用通知苏到案,“这不是他公开说过就
: 算,通知说明牵涉当事人抗辩权,如果他心里还有话要说,或是改变心意呢?”
: https://uc.udn.com.tw/photo/2021/12/22/realtime/14860549.jpeg
: 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记者李隆揆/摄影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981056?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2-news
: 6.备注:
: 哪个警局敢找现任行政院长过来问?(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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