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水电,YouTube专门介绍水电的频道
去年有申请商标可是为什么会不给过啊?
可是我看其他YouTuber Joeman、大蛇丸申请商标都有过欸?
申请商标,智慧财产局这么严格的喔?
https://twtmsearch.tipo.gov.tw/OS0/OS0401_SCN3.jsp?issueNo=XpJ13RyT4aGFRRHl5SEJUVlpoTWozN3pFd1VKQT09&l6=zh_TW&isReadBulletinen_US=&isReadBulletinzh_TW=true
缩址 https://bit.ly/3qlbmRi
主旨:第108085051号“宅水电”商标注册申请案,经初步审查,其核驳理由如说明一
,请于文到次日起1个月内提出意见书,逾期本案将依法核驳,请查照。
说明:
一、 商标法第18条第2项规定,商标识别性,指足以使商品或服务之相关消费者认识为
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并得与他人之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者,又商标“仅由描述所指定商
品或服务之品质、用途、原料、产地或相关特性之说明所构成者”;商标“仅由其他不
具识别性之标识所构成者”,不得注册,复为商标法第29条第1项第1、3款所明定。
本件商标图样系仅由未经设计之中文“宅水电”所构成,而“宅水电”予人有住宅的
水电之印象,指定使用于“广告题材设计;广告设计;广告看板租赁;网络广告看板
租赁;为商品及服务之买方和卖方提供线上市集;广告宣传;商店摆设设计;广告版面
设计;产品简介设计;商标设计;各种广告招牌设计;网络广告设计;杂志广告设计;
广告空间租赁;型录设计;商品现场示范;广告宣传本出版;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
展示商品;传播媒体广告时段租赁;媒体关系服务;电子广告看板租赁;电子材料零售
批发;网络购物;五金零售批发”服务,仅传达了该等服务系与住家的水电相关事务
有关连,为所指定服务之相关特性说明,或仅为其他不具识别性之标识,不具商标之
识别功能,不足以使相关消费者认识其为指示及区别来源的标识,并得藉以与他人之
服务相区别,应有前揭法条规定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