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被拿枪指著 撞死他无罪 正当防卫 检限缩

楼主: hk410050 (A柏)   2021-12-17 08:28:23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被拿枪指著 撞死他无罪 正当防卫 检限缩上诉
4.完整新闻内文:
2021/12/17 05:30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陈姓男子前年开车载吴姓女子前往基隆市南灵宫时,遭刘姓男
子持枪对着他车子的挡风玻璃,陈受到惊吓开车逃离,低头冲撞刘男致死,被依杀人罪起
诉。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见解,认定陈男感受生命遭威胁,且情况紧急,撞死刘男的行为属
于正当防卫,昨天仍判无罪。
一、二审无罪适用限缩上诉
不过高院表示,本案虽可上诉,但一、二审均判陈男无罪,适用速审法“限缩上诉”规定
,检方只有在“判决适用法令牴触宪法”等情形下,才可上诉三审,依本案判决情况来看
,全案几可确定将无罪定谳。
牴触宪法 才可上诉三审
检警追查,刘男和吴女有毒品交易纠纷,因此怀恨在心,前年五月九日晚间得知,吴女将
前往南灵宫停车场,向其他友人商讨借贷问题,便与王姓友人到场埋伏。
刘男持枪作势击发
不久,现年廿四岁的陈男驾车载吴女等人抵达,刘男、王男分持手枪冲到车前,刘男并敲
打挡风玻璃,吆喝吴女“妳给我出来”,吓得陈男赶紧开车逃逸,却发现逃错方向而倒车
,刘男见状,持手枪朝着挡风玻璃作势击发。
陈男低头开车 撞死刘男
陈男赶紧低头侧身开车,撞上挡在路中央的刘男,刘男弹飞到引擎盖上,又因陈男擦撞到
刘等人的车辆,撞上边坡草丛缺口才停下,刘男倒在车辆左前轮旁,伤重不治。
基隆地检署认为,陈男撞上持枪的刘男后,刘已无攻击能力,但陈还向前开了十五公尺,
致刘伤重不治,依杀人罪起诉陈男。
基隆地院审理认为,刘作势击发枪枝,且直接对着车辆挡风玻璃中央,陈为保护自身及车
上友人安危,且在视线不佳情况下,撞上刘致伤重不治,认定陈当时是正当防卫,判陈无
罪;检方上诉。
法院认定陈男无杀人犯意
高等法院勘验现场监视器及综合证词,认定依当时情况,陈男被刘男持枪相向,感到生命
受到威胁,情况紧急才驾车逃离,虽将刘男撞成重伤不治,构成伤害致死罪,但属必要的
正当防卫行为,且陈男无杀人犯意,仍判无罪。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90515
6.备注:
原来还有限缩上诉这东西
学习了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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