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前法官陈梅钦涉财产来源不明 转任律师也

楼主: ky284074 (哲)   2021-12-12 00:42:13
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刘世怡
3.完整新闻标题: 前法官陈梅钦涉财产来源不明 转任律师也遭停职
4.完整新闻内文:
前士林地院法官陈梅钦涉嫌有1537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正由一审刑庭审理中,他转任
律师后遭移送惩戒,律师惩戒委员会日前决议将他停止执行律师职务。可请求覆审。
陈梅钦自民国84年起,担任澎湖地方法院候补法官,自89年至107年8月间,担任台湾士
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陈梅钦因不实报加班诈得加班费新台币6136元以及骚扰部属,
108 年间被司法院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判决免除法官职务、可转任法官以外职务,现已转
任律师。
另外,陈梅钦于101、105年间承审多起诉讼案时,屡被检举收贿、接受律师招待买春,
廉政署 106年为此立案调查,汇整陈梅钦与配偶的金融帐户,发现自101至107年间,陈
梅钦共有1537万余元财产可疑。陈梅钦否认所有犯行,主张并无财产增加与收入显不相
当情形。
刑事部分,士林地检署检察官认为,陈梅钦 107年间在外与友聚餐,并未在法院加班,
却不实申请加班,诈得加班费,以及未就可疑财产来源进行诚实合理说明,依刑法诈欺
取财、贪污治罪条例的财产来源不明罪嫌提起公诉,现正由士林地方法院审理。
此外,士检将陈梅钦移送律师惩戒委员会,建议停止执行职务。
律师惩戒委员会日前认定,审酌陈男外出饮宴毕即急于将该饮宴时段不实申报加班而请
领加班费,非经严密调查根本无从发现,严重损及司法从业人员基本必备之自律自重,
对于律师与委任人间所仰仗之高度信赖关系与诚信性难以确保。
律惩会指出,律师职务之核心事务多非委任人能眼见为凭,且代理案件通常委任人多未
陪同,仅能纯凭律师个人诚信及对该业之高度信赖,为确保律师必要之诚信度及委任人
利益,有必要将陈梅钦停职,决议惩戒停止执行其律师职务。可请求覆审。
此外,士林地方法院也将陈梅钦案具状向法官评鉴委员会请求个案评鉴。法评会11月间
认定陈梅钦其中 173笔来源不明现金存入、提领,涉及行为不检,决议移送职务法庭,
并建议撤职。(编辑:张铭坤)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12080101.aspx
6.备注:
这位是最顶的薪水小偷吗?
有没有台湾消费者最爱委任法官转任律师的八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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