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激战片遭前男友PO网!朋友3年后上网看片

楼主: jeff0025   2021-11-29 09:57:50
媒体来源: ETtoday新闻云
记者署名: 林昱萱
完整新闻标题: 激战片遭前男友PO网!朋友3年后上网看片 见“女主角身分”傻眼
完整新闻内文:
一名男子“阿杰”(化名)与女子“花花”(化名)为前男女朋友,两人曾在交往期间拍
下性爱影片,而两人分手后,阿杰却将该性爱影片上传到网络,让不特定多数人可以观览
,整起事件直到3年后,花花的好友偶然看到该影片,吓得转告当事人,才让整案曝光。
对此,台中地院审理后,依法判其3月徒刑,缓刑2年。
判决指出,阿杰、花花两人交往期间曾在住处拍下性爱影片、裸露身体隐私部位的影片,
但两人分手后,阿杰却意图散布于众,基于加重诽谤、以互联网供人观览影像之犯意,
将上述影片上传到某个色情网站,甚至还将该主题定调为婊子,让不特定多数人得以点选
该文章网页观览,种种行径都已经足以毁损花花的名誉、社会评价。影片被上传到网站上
的第3年,花花的朋友恰巧发现该影片,赶忙将事情告知花花,才让全案因此曝光。
法官认为,阿杰与花花曾为男女朋友,分手后本应好聚好散,纵使不能互相祝福,也不应
该借由上传亲密影片,毁损对方的名誉,且现在科技发达,电磁纪录影像可以被反复、大
量复制,并透过网络快速传播,影像一旦上传到网络后甚难阻止、收回,阿杰的此番行径
,已经使花花身心受创、危害社会善良风俗,足认其法治观念淡薄。
法官审酌,阿杰犯案后均坦承犯行,并表示愧疚之意,审酌其家庭经济状况、犯罪手段、
目的、大学肄业之智识程度、已经与对方达成和解等一切情状后,依犯以互联网供人观
览猥亵影像罪,判处他3月徒刑,如易科罚金,得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一日,并给予其缓刑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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