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y12321 (国文小老斯)》之铭言:
: 这新闻全部混在一起写,duck不必
: 简单的说现在遇到的问题:关务单位突然精实了起来,iherb一个不爽不送台湾。
: 那现在我们依据一般的保健食品药品等等的进口规范还是可以看到:
: 1. 在台湾不被归为药品的,进口自用时每种仍有12瓶、最多36瓶的额度。
: 2.国外保健食品被领导归为药品的,海关依规定每次得放行同种最多两瓶。(超过才要
申
: 自用药品输入许可,国内处方药则均须另经食药署许可)
: 解决方法:
: 集运,同时符合1跟2即可不用特别申请
: 小小分享,法条规定部分可自行确认,大意就这样,只是用手机发文懒得复制贴上
: 本鲁也是常客,目前认为不需太过紧张
很遗憾,事实并不是你所说的这样,我个人亲身经验,从美国将一瓶褪黑激素跟其他东西
透过快递寄回台湾,快递一定会报关,本来我也是想说我只有一瓶,符合你所说的条件2
,应该不用特别申请,结果我还是被海关要求签自用药品输入许可才能放行。
当时我也是为了条件2打电话去询问,猜猜我得到什么答案?
海关人员说,关务署是“建议”海关人员“可通融”两瓶以下的药品不用申请,但如果海
关想严格一点也是可以的喔~
所以官网上写的一些规定也只是仅供参考,一切以当下海关人员自行决定为主。
海关权限就是这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