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
无限加重量刑确实无法遏止任何犯罪
多数的主动犯罪都是出于临时冲动等
犯罪的当下加害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立即欲望,不会去思考到犯罪的后果,即使知道有可能
会被判处极刑
且加害者本身就处于一种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或亢奋),更不可能做出冷静的思考.
忏悔、不安、后悔、内疚、等等表现也是在犯罪完冷静过后才浮现的情绪.
而人类都有一种侥幸心态
事先去了解过最重刑责,预想最糟的结果后还是不为所动
反正台湾不会死刑 最多关二十年而已
反正最多无期徒刑 关二十年而已
反正 被抓再说了
也许要等到被处以重刑那天,才真正的觉得悔不当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