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二少女爱吸笑气 淫男“供货换肉体”与她连结下场出炉
中时新闻网 戴志扬
一名高姓男子结识一名国二少女,聊天过程中得知少女平时有偷偷吸食笑气习惯,竟然以
“提供笑气”为诱饵,约少女到新竹县一家汽车旅馆内开毒趴,两人在笑气助兴下兴致高
昂,男方在获得少女允许下,两人玩起成人游戏发生性行为,少女事后还向友人炫耀,事
情曝光后,高男遭到警方逮捕送办。法官审理后认定,高男虽有残害身心健全与人格发展
之举,但并未使出暴力胁迫手段,且少女更无意追究责任,依妨害性自主判处有期徒刑2
月。
根据判决书记载,高姓男子明知少女为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未成年人,且意外得知少女A
女喜欢吸食笑气,因此以吸食笑气当诱饵,于民国108年12月下旬某日,邀少女一同前往
新竹县某“汽车旅馆”内,与A女一同吸食笑气后,双方发生性行为。
少女事后将过程告诉一位好友,经好友告知又转告学校师长后,全案才因此曝光,经过通
报后,警方循线将高男逮捕送办。
法官审理后,审酌男方与刚满14岁之A女发生性行为,妨碍A女之身心健全、人格发展,本
当从重量刑。
但法官念及男子坦承犯行,且年纪尚轻,冲动控制力较为薄弱,希望经此案后能知所警惕
,且南方并未施以暴力胁迫,犯罪手段平和,未造成A女有其他身体或财产法益之损害,
且A女于警方制作笔录、侦查时即已表明不对男方提告,也无意求偿,依妨害性自主判处
有期徒刑2月。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1109002664-260402
用毒品诱拐国中妹
只判两个月
在台湾当坏人怎么这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