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ccharomyce (酵公菌)》之铭言:
: 推 herro760920: 哀...上面一堆人在说红单不是正式合 123.194.1.128 11/07 23:41
: → herro760920: 约。红单就是"预售"屋的合约了,政府 123.194.1.128 11/07 23:42
: → herro760920: 根本不需要新增或修法,定型化契约本 123.194.1.128 11/07 23:43
: → herro760920: 来就不可以有只对卖方有利的保留条款 123.194.1.128 11/07 23:43
: → herro760920: 所以才说现在台湾的法律是垃圾,演戏 123.194.1.128 11/07 23:44
: → herro760920: 给人看,明明有人违法却用叠床架屋加 123.194.1.128 11/07 23:45
: → herro760920: 一条来掩护以前违法的人 123.194.1.128 11/07 23:45
: → herro760920: 一种是不爽不要买,一种就是建商悔约 123.194.1.128 11/07 23:46
: → herro760920: 的时候告上法院,对消费者保护力还是 123.194.1.128 11/07 23:47
: → herro760920: 很差 123.194.1.128 11/07 23:47
: 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10515/56YZPLPFYRC3LPY75CUABSCX54/
: 政府自去年底大力加强查缉预售屋炒作红单行为,用以抑制炒房歪风。台北地政局地权及
: 不动产交易科长沈瑞芬解释,预售屋尚未签约前,一般会先支付定金,付定后拿到三联收
: 据,分别交由建商和消费者保管,买方持有单子为红色,因此通称“红单”,拿到仅代表
: 优先购买权,并非正式签约,与购买预售屋后的合约并不相同。
: 有人说红单也算合约
: 但行政机关说不是耶?
: 有没有司法实务见解啊?
: 有没有八卦?
小弟民间键盘法律学习者
关于不动产交易实务上的“红单”(购屋预约单)
笔者研究后提出“投标回执说”
消费者预付的 预约金(用语上有称保留金或定金)
实相当于所谓的 投标保证金 (要约保证金)
若对方为代销业者 又相当于 斡旋金
意即消费者先付一笔金钱
用以证明投标(或要约)所出价格的诚意
若对方为建商自售
与消费者签订“红单”(购屋预约单)
仅系表示已收到消费者
对于预售屋出价的要约
建商在房屋兴建过程中
仍可等待其他消费者出价
建商可在已投标消费者中
洽优胜对象议价签约
亦可自行洽外部消费者签约
盖建商尚未对任何要约承诺
自不受所签购屋预约单拘束
以上陋见供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