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ej (晃奶大馬桶)
2021-10-24 11:50:52如题啊
最近罢免法在
狒狒和两只羊的炒热情况
变得很火红阿
但本肥支持的罢免法修法
不是版上说的那种
本肥想像的修法方式是
1. 一旦被罢免成功
追朔任期期间所有言论免责
若违法 依法办理 不享有免责权
因为你是被罢免 做不好
免除免责权理所当然
2. 被罢免后 终身不得参政
亦不得用此人名义 或此人相关组织
在接下来的参政活动中
上面两个就是对被罢免的人
追杀,除后 条款啦
有没有版上的乡民
也觉得本肥列出的修法方向不错
干你娘政客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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