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ha (春天来了)
2021-10-16 06:48:16台湾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虚坪制或实坪制
公设和主建物算一样价钱是约定俗成
约定专用的露台算1/3 也是约定俗成
都是民间长期买卖下来的默契
没有任何条文要怎么改?
买卖时要怎么算是买卖双方的事
所以要实坪制很简单,只要说服卖房子的人
只要他一个人支持就够了。或者反过来
自己卖房子的时候,坚持实坪制
所以推动这个实坪"制"最大的困难在于上千万
过去已经买过房子的人,因为它根本不是制度
不然就铁了心权状不再揭示公设,也不准民众
调阅建物测量图以免民众自行计算。
或者新型态集合公寓,不卖公设,公设产权
算起造者并负责维护,买房的人再每月付使用金
这就要另外立法规范使用金收费机制及维护义务
以免蔓天叫价,或者摆烂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