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城中城恶火曝问题 内政部将修法强制设管委会

楼主: gino0717 (gino0717)   2021-10-14 23:43:18
城中城没有管委会吗
那新闻里面那些什么10年前修电器被电死的大侠
还是现在那个自掏腰包修电梯装监视的管委会那个是啥
人家都在访问城中城的管委会了结果你内政部说人家没有管委会
话说回来
最懂居住正义 最会盖公宅的花大教授也是内政部的次长吧
这种完全没可能在正常环境下有地方住的最底层穷人不就是你公宅的主要救济对象
你花大教授在台北跟人家抢地抢不过盖不出公宅就算了
你连高雄这种花妈随便一挥都生的出地的地方都盖不出公宅
什么叫做高雄地价比较便宜所以没有公宅的需求
地价比较便宜的地方就代表有着比其他地方更穷的人啊
你花大次长的业务范围不闻不问 整天打高空
到底是谁给你当教授的
喔原来是明德科技大学啊
听都没听过的鸟学校聘来的鸟教授
※ 引述《Waitaha (塔绿班专用帐号003)》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 2.记者署名:
: 记者吴书纬/台北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城中城恶火曝问题 内政部将修法强制设管委会
: 4.完整新闻内文:
: 高雄城中城大楼今(14日)凌晨发生大火,酿严重伤亡,而城中城大楼没有管理委员会,
: 未落实大楼安全管理;内政部今晚表示,消防署与营建署将检视现有法规,要求老旧建筑
: 物应成立管理委员会,确保维护消防安全,并清查复合式建物消防安全管理,而现行法律
: 对既有建物设立管委会无“溯及既往”规范,将修法强制要求既有建筑物也要设立管理组
: 织。
: 内政部指出,“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29条第1项明定公寓大厦应成立管理委员会或推选
: 管理负责人,而第10条第2项规定,共用部分、约定共用部分之修缮、管理、维护,由管
: 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为之,而管理委员会应负责整栋大楼之安全与共有及共用部分之维
: 护、修缮等任务;然而,对于既有建筑物并无溯及既往的规范。
: 因此,内政部表示,为健全既有建筑物的公共安全管理,营建署将修正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 要求既有建筑物,均应设置管理委员会,使管理委员会负起公寓大厦的公共安全。内政部
: 也强调,中央将与地方共同为既有建筑物的公共安全一起努力。
: 针对城中城大楼未成立管委会,内政部说明,高雄城中城大楼为地下2层地上12层RC构造
: 建筑物,领有“(70)高市工建筑使字第00084号”使用执照,1楼部分店面为二手电器交
: 易,2至6楼、12楼为商场、电影院、餐厅,7至11楼是住宅用途。
: 内政部指出,由于大楼2至6楼及12楼已闲置多年,目前并未使用,仅7至11楼为住宅使用
: ,并未依照“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29条第1项成立管理委员会或推选管理负责人,并未
: 依规定由管理委员会应负责整栋大楼的安全与共有及共用部分的维护、修缮等任务,致使
: 未落实安全管理。
: 内政部指出,消防署将与营建署共同检视现有法规,要求这类老旧建筑物应成立管理委员
: 会,确保维护其建筑防火避难及消防安全设备安全,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内政部消
: 防署已函请各地方消防机关全面清查复合用途建筑物有供住宅使用之消防安全管理,违规
: 者依消防法相关规定处理,以预防火灾发生。
: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1/10/14/phpdIkAgq.jpg
: 高雄市盐埕区城中城大楼14日凌晨爆发大火,夺去46条人命,也爆出大楼没有设置管委会
: 的问题。(记者洪臣宏摄)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704523
: 6.备注:
: ※ 一个人三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 ※ 备注请勿张贴三日内新闻(包含连结、标题等)
作者: ROCSimonLiu (宅╳法♀8露℃)   2020-05-30 00:43:00
博士虐猫,硕士约砲,学士射精在饮料,校友正在蹲苦窑教授作帐假发票,职业学生看报纸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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