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住公寓或华厦本来就要承担共同住户的风险

楼主: zeolas (zeolas)   2021-10-14 17:44:23
※ 引述《Antia691 (公园躺椅VIP)》之铭言:
: 买不起透天、独栋或为了省钱跟其他人住在同一建物内本来就该有那个认知承担其他住户

: 不论是逃生口囤物、抽菸、油烟、烧电线、噪音,甚至像是排水管堵塞、大楼倒塌、火灾

: 如果在意居住安全,住户就该互相监督;每个都在那边息事宁人以和为贵,结果出事就在

: 是不是台湾真的有在约束、有能力约束住户的管委会很少?
: 只是突然想到集合式住宅的居住安全询问绝非针对高雄火灾。
活该啊,不愿意出钱请管理公司就是这样,一般人哪有心力在那边耗
我朋友30年前买的华夏就是没有管委会,一直到近年外墙顶楼要做防水的时候每个人都毛一
堆,强者我朋友不同意的一户一户沟通好不容易做完了
现在还不是成立管委会打算请物业公司来做,还好没买在贫民区不然真的啥都不用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