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桃园地院奇葩法官“裁定夹抱怨文” 司法

楼主: waakye (明天的太阳)   2021-10-02 00:48:38
怎么又是桃园地院。。。。。
下面这个判决是曾被称赞的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 106 年度重诉字第 152 号民事判决
。。。。。
本法官非一般乡民谑称之恐龙,亦
不像行政院赖院长、劳动部林部长昧于基层劳动处境而异于
常人地一厢情愿轻信劳资协议之谈判自由(加班作功德?)
,尚难单凭该同意书,就相信原告自愿于“104 年1 月份在
法定工时2 周84小时之外,延长工时达81小时;且1 月4 日
至25日连续工作22日”(见卷二第19页劳检报告)。是被告
自不得以原告是自愿加班而免责。
。。。。。
这些把主观经验加料在裁判书里面的法官是不是好法官
就各位自己判断了
※ 引述《qazsedcft (自由羊)》之铭言:
: 1.媒体来源:UDN
: 2.记者署名:记者王宏舜、林孟洁
: 3.完整新闻标题:桃园地院奇葩法官“裁定夹抱怨文” 司法院:不宜
: 4.完整新闻内文:桃园地方法院继发生法官蔡政佑检举曾姓女法官外遇闹乌龙、法官曾
雨?
: “拿铁棒敲自己头”勘验凶器而登上新闻后,今再传出法官徐汉堂在一件定受刑人应执

: 的裁定中,却夹带“就算是达到夜以继日拼命工作之程度,大约只是换来乡民各种笑骂

: 讽司法信任度低落而已”的抱怨文。司法院表示,裁判是法官行使司法权的结论,应该

: 法律及事实进行说明,不宜有与案件事实、法律无关的论述。
: 男子郑暐霖因犯妨害公务罪遭判拘役50日,另案犯伤害罪分别遭处拘役55日与50日,后

: 执行拘役90日。桃园地检署检察官声请两案定应执行刑, 法官徐汉堂裁定应执行120日

: 易科罚金。
: 司法院去年5月间的院会通过刑事诉讼法第477条的修正案,为保障受刑人的陈述意见权

: 察官、受刑人的救济权,明定检察官声请法院定应执行刑时,须以声请书缮本通知受刑

: 且法院原则上应予受刑人以言词或书面陈述意见之机会,并应记载定应执行刑审酌事项

: 文待立法院审议。
: 但徐汉堂在裁定书中,却冒出“要每个案件都处理得又快又好,就必须牺牲法官及配合

: 的健康及生活,但如此牺牲就算是达到夜以继日拼命工作之程度,大约只是换来乡民各

: 骂并嘲讽司法信任度低落而已,法官之名声、薪水、尊严并不会因此有丝毫之增加,所

: 院认为,在上班及加班时间认真处理案件,就是法院负担之极限。”
: 徐在写到“再考虑到本院每月刑事案件之数量,总稳居全国第一,为本院长期办案于职

: 详知之事,定执行刑案件在实务上又是列属最速件,所以在力能负担之前提下,妥速作

: 判之程序利益较高,给予受刑人陈述意见机会的程序利益,原则上应稍为退让(仍应有

: 情形,如定刑结果对受刑人之影响是多年之有期徒刑)。”
: 因此,徐汉堂称定应执行刑的结果,“对受刑人之影响较轻”,因此没有必要给郑暐霖

: 意见机会的,迳为裁判。本件裁定9月27日出炉后,因裁定书中夹带法官的“抱怨文”
,?
: 察官群组疯传。
: 徐汉堂原是律师,2016年转任法官。被形容为“逃院”的桃园地院案件量相当大,2019

: 地成立“积案清理小组”,徐也是4名成员之一。
: 司法院表示,若当事人对理由不服,可提抗告;是否需要评鉴,由桃园地院院长决定。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786563
: 6.备注:
: 看了各家新闻,关于此事件的报导都在带风向,内文都夹杂一些与本事件无关的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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