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阿嬷忘付“30元青葱”被铐进警局 果

楼主: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21-09-30 22:55:56
※ 引述《kingyes (小宝)》之铭言:
: : 上铐就是sop 到底在靠北三小
: : 台湾刁真的怎么都有话说耶 可怜哪
: 拿一个2009年过时且不是法律的图就在那沾沾自喜
: 看一下民国109年(2020年)通过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89-1条
: 1.执行拘提、逮捕或解送,得使用戒具。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 2.前项情形,应注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体及名誉,避免公然暴露其戒具;认已无继续
: 使用之必要时,应即解除。
: 3.前二项使用戒具之范围、方式、程序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实施办法,由行政院会同司法
: 院定之。
: 也就是说 在执行拘提、逮捕或解送而使用戒具时,必须符合比例原则
: 再配合警职法20条
: 一个70几岁的阿嬷 全程配合且已积极想要付款 应该是不会有无伤人之能力与危险 是否
: 需要上铐是很有疑问的
: 至于会不会构成窃盗 就要看他是真忘记还是假忘记
: 如果是真忘记 就没有窃盗故意及意图为自己不法所有 只是个民事问题
: 如果是假忘记 那就可能构成窃盗
应该是因为连30都要偷这种行为在鸽子看来就是罪大恶极
去警局砸坏电脑显示当事人对体制的不满
所以当然是偷葱的恶性要大于去警察局砸电脑这种争大是大非的...
而且啊你要知道所谓公民不服从就是要对体制的反抗啊
今天应该是要表扬赞美这些对体制冲撞的
如果不是他们去冲撞政府
你怎么会有现在的生活
而且说不定未来人家会当上民代、地方首长
当然要以礼待之
而偷葱这种对商家造成营业损失的莫以恶小而为之
大概四这样...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