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9632147 (脸儿红)》之铭言:
: 记得自己上个月还上上个月买炒饭也忘记付钱,被老板提醒QAQ
: 当下真的很羞愧...
: 看看原文下面推文我觉得好妙喔~
: 大家都好严格
: 真的都没有当下一时糊涂被叫回去付钱过吗?XD
: 希望自己以后老了做事还是能清晰有条理~
: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142431
: 补上一篇看律师怎么说
: 节录
: "针对老妇人家属不满警方强势执法部分,刘文瑞则说,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因
: 为老妇人是现行犯,所以警方将她上手铐逮捕没有违法,不过,“一个70多岁的妇人怎么
: 跑得过年轻员警,是不是有必要上手铐?这样有点违背比例原则。”他也表示,通常若考
: 虑到人性尊严,有的员警在上手铐逮捕现行犯时,也会拿外套给犯嫌盖住手部。
: 一位资深员警也表示,若遇到高龄长辈忘记付钱,警方通常到场后都会看店家是否坚持提
: 告,若店家愿意原谅,有时会以“误报”结案,不会将长辈带回派出所;不过若店家坚持
: 提告,警方也只能依法行政,虽然犯错的长辈是现行犯,但考虑到不太可能脱逃,所以有
: 时候也会带到派出所后才将其上手铐。"
: = = = = =
: 只是看完原po的文
: 不觉得拒收30元要扣人赎回的店家,这是更不合理的事情吗@@?
"造成损害只有30元",检察官应该不起诉
用正常思考逻辑,为了30元发动人力及时间调查?然后打官司?
法院相关人为了30元开庭?
店家如果认为是惯犯,最好装监视器录影多抓几次比较能够说服
不然只有30搞这么大容易引起争议
正常来说,警察也是会现场尽量调解说,
会闹上新闻,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不知道的因素?
(每天一堆事情,这种事情能上新闻?记者如何知道的?)
: ※ 引述《vera0204 (vera)》之铭言:
: : 1.媒体来源:
: : ETtoday
: : 2.记者署名:
: : CTWANT
: : 3.完整新闻标题:
: : 阿嬷忘付“30元青葱”被铐进警局 果菜行黑历史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