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薪资4万以下禁面议 违者罚30万元

楼主: Cyuhsuan (Mooks)   2021-09-30 09:30:01
1.媒体来源:
Yahoo
2.记者署名:
记者张志康
3.完整新闻标题:
薪资4万以下禁面议 违者罚30万元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劳动局今(29)日重申,企业征才讯息中,若征才薪资未达4万元,不可标示“薪
资面议”,违者依《就业服务法》裁罚新台币6万至30万元。
台北市劳动局长陈信瑜指出,征才网站及相关讯息上,常见“薪资面议”等字眼,令不少
民众向北市劳动局陈情,揭露不够透明。她进一步指出,107年《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
修正过后,就明文规定如果职缺薪资未达4万元,企业必须公开揭示或告知求职民众薪资
范围,否则可罚6万至30万元罚锾。
北市劳动局表示,征才讯息上常见的薪资不透明现象,像是没填写薪资待遇、刊登面议,
但实际面试时发现薪资未达4万、薪资范围过大(3万至7万),或者面试时才说是底薪加
奖金才有4万元以上,这些状况都很容易造成民众误解而衍生不必要的争议。
陈信瑜说,薪资揭露方式可依据“雇主招募员工公开揭示或告知职缺薪资范围指导原则”
,进行区间、定额或最低数额的方式,区间呈现者以不超过5,000元为宜,以免区间过大

北市劳动局呼吁,为促进薪资资讯透明化,雇主应依规定揭露薪资资讯,且宜参照已雇用
从事相同或类似职务员工的经常性薪资,以订定合理的薪资范围,也可参考劳动部建置的
“职类别薪资调查动态查询系统”或“薪资行情及大专生就业导航查询系统”查询各职务
类别的薪资行情,可有效提高求职求才媒合。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tinyurl.com/bywvd7nk
6.备注:
早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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