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新闻云
2.记者署名:
林冠吟
3.完整新闻标题:
借住家中同睡一床!女志工强摸12岁少女 还问:都湿了干嘛狡辩
4.完整新闻内文:
陈姓女子因担任课业辅导志工而认识当时年仅12岁的小芳(化名),并自2017年起借住小芳
家中,没想到陈女竟利用和小芳同睡一室的机会,无视小芳的意愿,对小芳“上下其手”,
直到小芳告诉学校辅导老师才让整起事件曝光。一审,法院依强制猥亵罪,判陈女有期徒刑
3年6月,陈女不服,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姓女子因担任课业辅导志工,而认识当时年仅12岁的少女小芳,并自2017年7月起,因故
借住在小芳的住处,和小芳同房同床就寝,未料陈女竟利用此机会对小芳伸出狼爪,数次无
视小芳出言拒绝并出手抗拒的行为,徒手抚摸其胸部后仍不满足,还强行脱掉小芳的裤子,
抚摸其下体得逞。直到小芳事后因学校府到老师来家访查,和辅导老师吐露心声,才让整起
事件曝光。
讯据时,陈女承认确有和小芳同睡一室,不过却坚决否认有对小芳进行猥亵犯行。不过小芳
却向法官证称,陈女会先摸自己的下体后,再对她上下其手说“都湿了,干嘛狡辩”,事后
还威胁小芳不能讲出去,“如果讲了,她就要去自杀”等语,让小芳心生畏惧而不敢讲,直
到陈女搬出后,才敢和辅导老师通报。
法官审酌相关证据后发现,小芳事后被医院鉴定出有创伤压力症候群,容易感到易怒、恐惧
,甚至觉得自己的身体肮脏,频繁清洗私密处的现象,认定小芳确实有遭陈女猥亵。
一审法官审理后,陈女虽已3万元和小芳父母和解,不过由于小芳仍无法原谅陈女,法官也
因此纳入考量,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陈女有期徒刑3年6月,陈女不服,上诉
二审。不过高雄高分院审审理后认为,一审量刑适当并无不合,因此驳回上诉,并特别指出
,由于陈女不符合缓刑要件,因此无从对其宣告缓刑,全案仍可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920/2083500.htm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