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什么权可以监督司法权

楼主: ahodes (宇宙护卫队)   2021-09-18 07:24:35
※ 引述《ilovemami (联络簿教主)》之铭言:
: 如题
: 法治史在欧陆演变到现在的大多数国家都是三权分立
: 行政做事
: 立法监督
: 司法独立
: 就是要互相制衡
: 但是行政有立法督
: 立法委员也会被司法抓走
: 但司法却不可能被行政干涉
: 这样子司法要是不公平或是司法官素质不足
: 谁能来负责制衡有时候恶法亦法的存在关系?
制度上的设计是审级制度, 但实际上却效率很差,
因为都是同一个模子出来的, 甚至上级审法官就是下级审法官的老师,
所以难够愈审愈棒的案子, 都是少数。
法律解释、适用到最后, 其实都不是法律文字解释、法理,
而是价值观、信仰的结果, 也就所以你我的想法不同,
表现出来的, 就是所谓的"恶法亦法"。
举例来说, 现在最流行的: 传染病防治法、纾困条例
仔细看条文、疾管署的作法, 真的数不清有多少违反宪法、法律基本原理原则的事,
例如不自证己罪(疫调)
人身自由、拘禁(居家检疫、隔离、自主健康管理)
法律授权(无限繁殖一堆行政命令、行政规则)
职权法定主义(令其他机关配合非该机关职权事项)
权利告知(米兰达原则)
比例原则(最少损害原则vs通杀式的检疫隔离,释字690的补偿原则)
这类案子的审理, 会因为法官是大政府主义or小政府主义,
左派vs右派、自由主义与否, 甚至于是民进党or国民党or民众党的支持者,
而在审理时,
影响到法官对于法律、疾管署的行政行为是否违法、违宪的判断。
美国那样的国家在上百年的经验后,认知到的所谓的权力制衡、监督太旧了,
无济于事, 司法也是一样,
所以上世纪七零年代吧, 他们开始认为"程序上正当法律程序"才是个方法,
你看电影电视常常看到的一堆听证就是方法之一。
因为每个人的价值、信仰常常落差很大, 你无法去阻止监督者、被监督者的滥权,
最好的做法就是公开、辩论,
就算不能对全民公开, 也要对一大票人公开,
在众目睽睽下大家互相检视, 偏见、价值上的固执之类的可以减到最小。
回到正题,真要司法"监督", 其实也该走这个方向,
其他权力的制衡是个方式, 例如明年终于要开始的宪法诉愿,
(法律没定错, 但法官解释、适用法律时违宪)
但比较有效率的做法, 就是要回到程序上的正当法律程序: 主要就是公开!!
没有一个法官不怕被耻笑!!
公开什么? 举例来说: 你上网查得到判决书, 但查得到上诉书、抗告书?
不要把判决书讲到多神
(如果教授只会做判决评析,代表他没实务经验),
判决书其实不过就是写作文,
你大学联考作文怎么写? 就是鬼扯嘛,
你不想写的、觉得会矛盾的, 就不会写进去, 改卷的教授又没办法打电话追问你,
判决书也是一样,
检察官、律师、原被告在上诉书、抗告书里干谯的, 法官如果无法自圆其说,
就会让你在判决书里看不到, 因为法律可没有规定判决书要全全载于其上,
甚至还有一句必杀的句子:
“xx所提之攻击防御方法,于判决之结果无影响,爰不一一说明,附此叙明”,
你根本在判决书里看不到会自相矛盾、判决错误的东西在里面。
写这么多只是想表达: 制衡法院, 在民主政体如台湾, 除了人民监督, 别无他法。
美国的历史后来弄出陪审制,
台湾嘛... 人民被唬一唬, 现在弄出国民法官啥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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