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时与黄国昌官司开庭 争执该不该道歉

楼主: hiokchi (连筱葳)   2021-07-24 00:28:28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王宏舜
3.完整新闻标题:
中时与黄国昌官司开庭 争执该不该道歉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国时报指前立委黄国昌的岳父在中国山东投资上亿元农业园区,盖有约3千坪的工厂,
黄认为报导不实,求偿500万元并要求道歉,最高法院3月11日裁定驳回中时上诉,中时与
副总王健圣须连带赔偿50万元并道歉。中时提再审,台湾高等法院今行准备程序,律师称
强制道歉是自我羞辱,还搬出司法院长许宗力的意见佐证,黄要对方“把释字656号解释
看清楚”。
法官今询问中时律师,“道歉启事”又不是早期跪地洗门风、浸猪笼,难道道歉即羞辱?
他想问前审判决是如何羞辱到中时?中时律师表示,要求承认查证不实,是自我否定。黄
国昌则说,中时就是没合理查证才会被判道歉,并指中时并非首次被要求道歉,何以轮到
侵害他名誉时就是“人性尊严没了”。
黄国昌2015年参选立法委员时,中时在12月27日刊登标题为“养鸡种树?黄国昌谎言被戳
破”的报导,但黄的岳父高熙治未曾在中国投资上亿元,报导所称高熙治任负责人的龙口
熙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则于2010年间因从未营运遭注销登记,所谓农业园区实为果园及农
舍,并无大型厂房等设施。
报导中的照片为“龙口市水利建筑安全工程有限公司”,与黄和家属无关系,黄认为这篇
报导使读者误以为黄国昌的岳父在山东投资、黄说谎,不法侵害他名誉权,因此求偿500
万元,要求在联合报等报纸上刊登道歉启事。
高院认为中时报导张冠李戴,所使用的两张照片,一看就知是龙口市水利公司,与熙隆公
司毫无关联,王健圣却组合刊登,未尽真实报导义务,判中时与王应赔偿50万元并登报道
歉。中时方面再上诉,但因上诉不合法,最高法院裁定驳回。
中时提再审,高院今行准备程序,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采视讯方式进行。中时律师认为
要求刊登道歉启事是一种“自我羞辱”,并援引大法官、现任司法院院长许宗力在释字65
6号解释所提的部分协同意见书,认为只有在命加害人负担费用“刊载澄清事实之声明、
登载被害人胜诉判决之启事或将判决书全部或一部登报等手段,仍不足以回复被害人名誉
”时,才能诉诸此一最后手段。
法官询问“登报”是违宪吗?登报“澄清”违宪吗?并询问中时律师大法官何时说过刊登
澄清启事也是违宪?律师答称,强制登报侵害不表意自由。法官建议律师有机会问问大法
官是否认为都不能刊登,“不要加上去”。
法官再问黄国昌可以接受“特此澄清”吗?黄表示本次再审根本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
指法律人讨论法规、提大法官释字656号解释,他想问解释文哪一段有写道歉启事是最后
手段?并质疑协同意见书有何法律拘束力,“怎么会讨论这个”。
黄国昌说中国时报败诉还不道歉,中时律师还骗他4月4日会刊登道歉启事,他“傻傻等”
却没看到,询问律师还“已读不回”。黄批中时侵害他名誉,要求中时道歉是哪里侵害中
时人性尊严?
准备程序今日终结,高院定9月14日审理。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62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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