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耗时2年终于告赢 “焦糖”陈嘉行爽喊“

楼主: kclin0968 (KC Lin)   2021-06-23 03: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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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2.记者署名:吴佩蓁、张瑞振/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耗时2年终于告赢 “焦糖”陈嘉行爽喊“完封momo亲子台”
4.完整新闻内文:
“焦糖哥哥”陈嘉行离开momo亲子台多年,前年收到存证信函,遭电视台要求他不准再使
用“焦糖哥哥”、“焦糖”。他事后为此杠上momo亲子台,向智慧财产局申请“焦糖哥哥
”商标废止,并拿下“焦糖哥哥”4个商标权。今日他在脸书晒出智慧财产法院民事判决
书,宣布momo亲子台败诉。
对官司胜诉 ,陈嘉行回忆:“打官司的过程很折磨人,尤其对方摆明要打烂仗的时候。
我在证人席上,被对方律师当杀人凶手一样套口供,但我根本与本案无关,我是证人。”
这两年诉讼过程,陈嘉行颇有感触地说:“我被一些片面资讯的报导、不明究理或刻意扭
曲事实的酸民攻击,现在法院判定momo亲子台败诉,我没有太高兴的情绪,反而感到平静
。”
陈嘉行认为:“未来,所有哥哥姐姐,不论是东森yoyo台或富邦momo亲子台的哥哥姐姐对
外都能大声自我介绍自己是什么哥哥或姐姐,因为按照我的判决内容,智财法院认为商标
的使用方式与态样,在智财法有一定的规范。做自我介绍,不等于在使用商标。因此,把
名字标示在节目单上,也未必等同与在使用商标。”
对争回“焦糖哥哥”的称号,陈嘉行说:“会选择正面迎战,我不是因为利益,而是我本
来就是焦糖哥哥本人,我绝对无法接受任何人践踏我的人格尊严,即便对方是大财团也一
样”,他希望家长与小朋友都能学到这世界上哪边有压迫哪边就有反抗,无须恐惧、勇敢
面对。
陈嘉行在脸书透露,“momo亲子台,败诉。耗时两年,双方攻防搞得像几千万商业活动的
诉讼宣判了”,他透露在著作权方面momo亲子台主张歌曲、舞蹈著作权部分成立,三首歌
中只有两首歌有著作权,法官认定一首词1250元、一首曲1250元、一支舞2500元,总共是
13,750元,且活动公司需付一半金额。
至于商标权部分则不成立,“焦糖哥哥唱跳秀的焦糖哥哥是在说明表演名称、描述表演节
目本身,而且从整体版面来看,不会特别让消费者认知到是商标或认识到服务来源”,而
陈嘉行在表演过程中自称“焦糖哥哥”是指陈嘉行个人,而非使用商标。
耗时2年终于胜诉,陈嘉行表示“momo动员这么大的人力资源及律师费,结果只拿到两首
歌的‘公播费’。我一开始就说我愿意付三首歌公播费给你们,台长陈景怡还在媒体上骂
我……现在糗了吧,momo台除了少赚一首歌公播费外,更打开想拿回被剥夺走自己艺名的
法律之门。”更形容这场诉讼是“完封momo亲子台”。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tw.appledaily.com/entertainment/20210622/LGWLQQALURC7DFUBHLD74NCZSU/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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