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银行经理“诸庆恩遭冤判死亡案”再审案 

楼主: 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   2021-05-12 00:17:58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吴铭峯/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银行经理“诸庆恩遭冤判死亡案”再审案 高院驳回
4.完整新闻内文:
2021年05月11日 16:47
百利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经理诸庆恩,因处理1997年间的怡华公司衍生性金融商品操作案件,双方打起官司,诸男被以伪造文书罪起诉,二审遭判有罪后病死。而富商翁茂钟相关案件爆发后,高检署决定为诸男利益声请再审,案经高等法院开庭审理后,11日作出裁定。高院以检方声请再审的证据不足,驳回再审声请。
本案因1995年翁茂钟的家族事业怡华实业与巴黎银行(当时为百利达银行)进行远期外汇及选择权等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当年怡华公司开出1千万美元(约新台币3亿元)本票给银行做为担保,到1997年间怡华公司已经积欠近1千万美元。银行持本票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怡华公司帐户金钱,并获法院准许;因此怡华公司提出确认本票债权不存在之诉,并声请停止执行,法院准许银行供担保1亿4千万元后,准予执行。
银行方面由诸庆恩等3名主管经询问律师事务所后,决定开出14张1千万元可转让定存单做担保,不过台北地检署却依照“业务登载不实”、违反《商业会计法》等罪,对诸庆恩等3名银行主管提起公诉。3人一审均获判无罪,但二审高等法院却在2002年间,改将诸男依照“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判刑4月、缓刑3年,余2人无罪。诸男与高检署均对二审高院的有罪判决,提出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期间,诸男于2003年5月间,带着有罪判决之身过世。
而在翁茂钟相关事件发生后,高检署决定为诸庆恩的利益声请再审。高等法院受理后,于四月中首度开庭审理,并传唤高检署检察官莅庭陈述。检察官陈佳秀指出,诸男并无伪造文书犯意,也无行使伪造文书的犯行,乃是受冤屈而死,希望高等法院能重启再审程序。
由于声请再审的证据必须能动摇原本有罪判决的结果,而且也必须在高院当年裁判时,就已经存在。检方这次虽然也提出证据,但不符合再审证据的规定,最后高院认为理由不足,因此裁定驳回检方的声请,不准许重启再审程序。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511/1979295.htm
6.备注:
记得翁茂钟吗?宴请司法官送衬衫那一位,司法院说:“情节并非重大”,没有惩戒必要
银行主管诸庆恩,就是被他们逼死的
翁茂钟炒作衍生性金融商品赔钱,反告银行主管诸庆恩
诸二审遭判有罪后病死
呵呵,鬼岛司法官
作者: cka   2021-05-12 00:19:00
太扯了啦 这已经这么明显还拒绝再审 要提起非常上诉啦
作者: jackho0927 (萝卜客)   2021-05-12 00:21:00
笑死人的转型正义
作者: BoXeX (心爱骑士团异端审判骑士)   2021-05-12 00:21:00
怕动摇法院吧 万一证据K到哪个法官怎么办整个法院就是共犯结构 怎么跟他们玩
作者: norder (Taxifahrer)   2021-05-12 00:23:00
人家很会读书才能考上法官,很会读书一定都是不收礼受贿的
作者: onlyhuman (???)   2021-05-12 00:24:00
蔡英文政绩+1
作者: BoXeX (心爱骑士团异端审判骑士)   2021-05-12 00:25:00
除非哪天让人民可以罢免法官吧 不然没救了
作者: nh60211as   2021-05-12 00:26:00
各位观众,台湾司法系统
作者: a3300689 (阿桐伯)   2021-05-12 00:26:00
法院就有钱人开的 玩个屁
作者: 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   2021-05-12 00:31:00
干鸡巴勒警察,军队,法院,政院通通都不能信的国家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1-05-12 00:48:00
学长学姐判的耶 怎么可以打脸
作者: eayterrr   2021-05-12 01:04:00
笑死
作者: quester08 (克喜口母)   2021-05-12 01:27:00
让我想起琅琊榜的皇帝,不能等我死了再重启调查吗
作者: dbdudsorj (..)   2021-05-12 01:57:00
哈哈 台湾的司法 就说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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