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开大绝, 先告诉你们法匠, 乡民没看他妈的包青天, 别再用那张图自慰了
我觉得最智障的就是有人在吵什么比例原则的
你明明知道你喝酒上路
很容易出事
很容易撞到人
而且你坐在车子里撞别人
最了不起一换一
但很多时候都是撞人的没死, 被撞的死了
你还要说, 怎么罚违反比例原则, 替酒驾的辩护
因为就算酒驾, 还是个人, 还有人权嘛,
啊, 被撞死的已经是死人了, 没有人权, 很合理是不是?
我觉得你倒车不小心撞到人, 没很严重, 轻伤, 不至于死刑, 你说比例原则, 大家都接受
可是酒驾咧?
重申前面, 你明知道有危险, 还是要做, 为何你不尊重别人的命, 别人却要尊重你的命?
还是人都死了, 死人不会讲话所以无所谓?
正常人都不酒驾的啊, 你问正常人, 正常人都觉得酒驾的死好啊
你是生活中很需要酒驾是不是? 酒驾是生活必需品是不是?
只要你不故意去做, 酒驾是不可能发生的, 那判重又怎么样? 难道现在的很重吗?
既然你明知有危险还要上路, 你明知很可能有人会被你害死, 当作你真的有杀人的意思也不过分吧? 还有什么好哭腰的
当然我知道啦, 喝酒上路害死人与你买了刀杀人是不一样的, 你知道风险却把人撞死, 跟你就是要杀人在法律上是两回事
不过台湾犯贱的酒驾仔太多, 守法良民小老百姓想他们通通死一死, 很OK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