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女乘客专心滑手机偷抚臀 火车上色男被判拘役40天
联合报 / 记者黄宣翰/即时报导
20岁陈姓男子于去年10月间搭乘台铁自强号列车,趁坐在旁边女乘客正使用手机来不及抗
拒之际,将左手伸到她座位后方,抚摸她臀部涉嫌性骚扰,女被害人报警法办起诉。台南
地院依陈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处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案可上诉。
判决说,陈于去年10月8日上午10时30分,搭乘台铁第103次自强号列车,该列车行经台南
市东区路段时,趁坐在其旁边座位成年女子正使用手机未注意不及抗拒之际,将左手伸至
她座位后方,抚摸她臀部,对她为性骚扰。女被害人向台铁申诉,由铁路警察局高雄分局
法办起诉。
法官认为,陈所为触犯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 项性骚扰罪。审酌犯罪之动机、目的、手
段,不思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利,竟趁与告诉人同搭火车机会,进行性骚扰行为,任意侵
犯告诉人身体自主权,造成告诉人心理不安全感,审酌智识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等一切
情状,量处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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