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L98 (CHL)》之铭言:
: 桃园酒驾王“20年来15犯” 这次判6个月并科最高罚金20万
: 2021-05-08 15:46 联合报 / 记者曾健祐/桃园即时报导
: 桃园1名杨姓工人20年来连续酒驾,光是不得易科罚金刑度累计达5年7月,频繁入监仍不悔
: 改,去年喝药酒骑车上路被拦查,测得呼气值每公升0.38毫克,这已是他历年来“第15犯”
: 。法院痛斥他轻蔑法令,就算坦承也不予轻纵,依公共危险罪判刑6月,但并科最高20万元
: 罚金,可上诉。
: 经查,杨男(61岁)早在2001年首次酒驾被判罚金2万银元,同年再犯判罚金1万5000银元,
: 后又于2002年、2003年、2004年陆续在犯,数罪经定应执行刑入狱11个月,但杨并未记起教
: 训,2008年再3度酒驾被判刑入监,直到2010年执行完毕。
: 但杨2010年、2011年又连续酒驾3次,刑度增加至1年2月至1年4月不等,3罪定应执行刑3年5
: 月,后来在2015年、2018年再各被抓到酒驾1次,此时已经累计高达14犯。
: 据统计,杨自2001年酒驾初犯,扣除因入狱执行,几乎每年都会被抓1至2次,刑度从一开始
: 罚金逐步增加,最高单一罪被判1年4月,但也有部分因间隔超过5年,累犯不重复评价,刑
: 度才未超越以往。
: 这次第15犯,杨男去年12月24日在家里喝完药酒骑车上路,晚上11点多因车身摇晃,中坜分
: 局员警拦查见他浑身酒气、脸部涨红,测得呼气值每公升0.38毫克,依酒驾现行犯移送。
: 桃园地院痛批,杨才刚因酒驾入狱执行完毕,不满1年又再犯,彰显刑罚适应力薄弱,应加
: 重其刑,另考量他深知酒驾危险,却仍轻蔑法令、罔顾道路人车安全,就算他犯后坦承也难
: 轻纵,依公共危险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并科罚金最高20万元。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443326
: 酒驾界的霸主
酒驾=危险驾驶,危害的不是自己,而是其他人
或许比照某人说的,酒驾视同犯人,必须经过酒驾治疗后才能放出来
再犯就再抓回去关
要减少的是再犯率,而不是罚款了事
不过因为某人曾经所说的话,应该是不会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