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rtin110287 (废文权威)》之铭言:
: 行车纠纷压到员警脚遭告 肇逃部分不起诉
: https://www.google.com.tw/amp/s/www.cna.com.tw/amp/news/asoc/202105060321.aspx
: (中央社记者叶臻桃园6日电)有网友爆料与桃园某员警发生行车纠纷,却遭提告肇事逃
: 逸,认为警方“惩罚百姓”。桃园地方法院依过失伤害罪判处黄男拘役10日、可易科罚金
: ,肇逃部分不起诉;警方表示,尊重司法调查。
: 有网友日前在PPT爆料,去年6月间行驶桃园一条窄巷时,为了让车靠边停,却被桃园某庄
: 姓员警要求驶离,他在移动过程中遭员警指控车轮压到员警的脚,员警期间态度很差、说
: 词反复,原本要和解最后却又提告,还多告了完全没有发生的肇事逃逸,“这警察根本就
: 是想惩罚百姓”。
: 后方车流壅塞。
: 判决书指出,桃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桃园交通中队庄姓警员行经时见状,上前示
: 意黄男开窗,要与他确认情况,黄男在未开窗、与庄姓员警对话的情况下,贸然起驶前行
: ,车轮因此压过庄姓员警左脚,导致庄员左侧足部有挫伤。
: 判决书指出,黄男在起驶前应注意情况,并无任何不能注意之情形,却因疏未注意造成员
: 警受伤,且肇事后未即时停车,反而持续驾车前行,直至庄员骑警用车鸣笛追上才减速并
: 靠边停车。
我猜啦
我猜啦
我猜啦
这警察要跟车主说话 叫车主的车别挡路
车主想说 那我就开走呗
没想到警察的脚就在轮子前 那当然就压过去了
而车主不知道 当然就继续开了
警察再呜笛跟上 说他造逃
那这很明显了吧 车子不小心压到他的脚固然不对
但那警察把脚放在人家车轮前 车主又看不到也不知情
谁会想到有人把脚掌伸到自己车轮胎前方去?
警察追上去 他也停车了 所以哪里造逃?
这根本就跟临检不附理由被骂蠢就扣人家妨害公务没两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