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adom (缺水中...)
2021-04-13 23:58:19不就是因为检举魔人的因素嘛?
既然路边被警察开罚单都有警员的姓名职级服务单位,
那就在民众举发的罚单上也列检举人的姓名电话住址啊!
每个月再公布前十名检举人的名单在警政署的网站上以玆表扬,
另外注记他们的丰功伟业
是检举了路边并排、还是蛇行、还是未依规格使用方向灯,
我想这样应该可以消除不少民怨...
以上。
※ 引述《rutw (Formosan)》之铭言:
: 给予的说明是
: “一、据警政署统计指出,交通违规民众检举案件从 106 年至 108 年的数量分别是
: 2,919,281 件、3,170,452 件、3,914,742 件,显见民众检举案件有逐年递增的趋势。警
: 方对于日益增多的检举案件须善尽查证责任,而民众检举案件增加,相对执法人员的负担
: 也增加,未必透过警民合作就能有效减轻警力负担,实有修法之必要。
: 二、另外,随着智慧型手机日益普及,民众检举案件似成常态、甚至有检举达人的出现,
: 虽现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七条之一有民众得以检举的法源依据,但民众通常透过智
: 慧型手机拍照检举,不同于交通违规案件由执行公权力之执法单位开罚,大多透过标准检
: 验器具来认定取缔。基此,民众以手机检举为器材不若执法单位的器具定时受检,其产生
: 误差的疑虑容有合理怀疑性。为免过多民怨,民众检举案件若非重大交通违规,实应先给
: 予违规者一次劝导机会,爰提出本次修法。”
: 提案人:陈欧珀
: 连署人:庄竞程 陈亭妃 赖惠员 赖品妤 庄瑞雄
: 林楚茵 吴玉琴 杨 曜 黄国书 黄秀芳
: 王美惠 邱泰源 刘世芳 陈明文 洪申翰
: 何欣纯 林宜瑾 范 云